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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移交罚金单等财产性判项履行单据

时间:2020-08-03   来源:本网站   访问量:-

 

  一、什么是财产性判项?

  财产性判项是指判决罪犯承担的民事赔偿义务判项,以及追缴、责令退赔、罚金、没收财产等判项。

  二、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细则》(粤高法发〔2019〕2号)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罪犯在服刑期间本人履行或者其亲属代为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移交单据有哪些方式?

  服刑人员家属可通过以下方式移交罚金单等单据:

  1.邮寄罚金缴纳、退赔退赃方面的银行发票(或法院收据、结案通知书)等单据或证明时,采用邮政EMS将原件邮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富二路10号佛山监狱刑罚执行科(不要直接寄给服刑人员),邮编:528529,电话:0757-88818466。

  2.疫情期间,服刑人员家属也可以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至监狱大门口保安室,告知保安缘由后,刑罚执行科会派人与家属对接收取相关证明材料。

  3.疫情结束开通现场会见后,服刑人员家属可将单据交至会见办证中心警察。

  四、其他要求

  寄送单据时请寄送单据原件,并根据需要自行复印或拍照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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